臺大教授許瑞祥:若不解決「雞跟鴨」的問題,談何靈芝產業發展?若不尊重智慧產權,談什麼靈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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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臺灣大學 許瑞祥教授
- 建立於 2017-06-29, 週四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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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靈芝產業、弘揚靈芝文化,是所有靈芝業者念茲在茲的「使命」。但如果不先正本清源,搞清楚自己養的到底是「雞」還是「鴨」,怎麼可能把餅做大?如果連最基本的「智慧財產權」都不懂得尊重,連靈芝文化真正的核心都沒搞清楚,怎麼可能希冀透過文化的力量帶動產業的發展?臺灣大學許瑞祥教授在2016國際靈芝大會圓桌會議的發言,雖然只有短短不到六分鐘,卻發人深省。
口述/許瑞祥 整理/吳亭瑤
去年在福建省福州市召開的「2016國際靈芝大會」,
於11月11日晚間8:00~10:00設計了一場「圓桌會議」,
由與會的靈芝學者和業者,
針對當前靈芝產業的問題和發展,提出意見、共商對策。
意見交換之熱烈,整整兩個小時沒有停過。
(攝影/吳亭瑤)
「圓桌會議」由北京大學林志彬教授(左二)、
臺灣大學許瑞祥教授(右二)、
上海市農業科學院食用菌研究所張勁松所長(左一)、
仙芝樓生物科技集團李曄董事長(右一)等共同主持。
(攝影/吳亭瑤)
雞跟鴨的問題
靈芝這個產業的最大問題在於,入門很容易。隨便什麼人,隨便用什麼材料一種,一不小心,靈芝就長出來了。可是明年要再種出同樣的靈芝,就沒那麼容易了,因為他可能用另外一個品種、另外一個材料,所以每次種出來的靈芝都不一樣。
這也是為什麼三十年前,在我研究靈芝初期,我會發現,台灣各農場習慣種的靈芝,用的都不是同一個種。
這些靈芝從外表上看起來都不太一樣。但作為一名研究生,要推翻老師已經知道的概念(他認為這是同種的東西,我認為那是不同種的東西),要用很長的時間、用很多的證據去證明,裡面確實有「雞跟鴨」的問題。
當品種不一樣,怎麼可能種出成分一樣、功效一樣的靈芝呢?
別再改名了!
這個「雞跟鴨」的問題,到現在依然存在,而且不只存在於栽培農場,還存在於靈芝的學名。
靈芝屬定名的那個字「Ganoderma lucidum」,每天都在我們的心中翻騰。其實我在想,雖然靈芝屬、靈芝種是由歐洲的學者命名,但原來那個Ganoderma lucidum的標本已經不存在了,後來替代的標本也和原來的不一樣,所以即使我們想用DNA鑑定,也沒辦法做。
既然靈芝從中國出發,為什麼我們自己不為我們的靈芝定名嗎?我們把我們的物種確定,才不會違反《中國藥典》上的規定。否則一直照著西方的遊戲規則一直在改名字,改到後來會讓學術研究和產業發展的落差愈來愈大。
這是中國的專家學者必須嚴肅考慮的課題。既然靈芝的產業是在中國發揚光大,就應該由我們把現在中國普遍栽培的靈芝定名為Ganoderma lucidum才對,而不是再生出一個新的名字。
沒有尊重,哪來文化?
講到文化產業,文化其實是慢慢養成的習慣,而不是用一個建築、設施或活動可以立竿見影。而文化的養成,則需要普及教育,甚至要用很多媒體來作為宣傳的媒介。
我在一年多以前,在台灣做了一個網站,叫作《靈芝新聞網》,裡面有一些靈芝的資訊,有興趣的人可以上去檢索,看一些基本的知識。在那裡面,林志彬老師(北京大學藥理學系教授)是我們最重要的資料來源,他提供我們很多靈芝的見解、發表的文章。
這是一個不需要註冊、不需要付費,誰都可以進來的網站。我希望,不管是業者、學者或你們的學生,都可以到這個網站來瀏覧。可是有一件事,我必須再三說明:對於科學的注意和尊重,一定是從「這句話是誰說的」開始。
意思就是,如果有作者說了這句話,寫了這篇文章,今天你要引用或宣傳這些文章,應該要把作者寫上去,這是對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有這樣的尊重,才可能讓所謂的靈芝文化繼續綿延下去。否則的話,拿到文章就抄,甚至篡改裡面的內容(編按:用移花接木的方式,製造另一個「雞跟鴨」的問題),那這樣以後還有誰願意把對的事情寫成文章,放在網路上供大家瀏覽呢?
「靈芝文化」和「茶文化」是兩回事
所以文化應該牽涉到自身最低層次(最基本)的養成。靈芝文化發展對靈芝產業發展當然非常重要,但是靈芝的文化和茶文化是不一樣的。
茶葉的文化很多是後來附加上去的故事或商業價值或噱頭,比如泡什麼茶要用什麼茶具,要用什麼動作等等,都是刻意營造出來的。
靈芝文化不是要去營造那個氣氛,也不是要營造出那種高貴的身價,吃靈芝是為了讓全人類過更好的生活。所以我們應該要做那種大家都能普及、都吃得到、成分穩定,而且質量標準能夠接近的一個產品,才能讓全部的人都受到靈芝的照顧。
總結來說,不管是討論質量或討論產業發展,只要我們從正面的、陽光的方向去做思考,很多問題都能排解掉。
雖然中國的靈芝產量相當多,但如果要把靈芝賣到全世界,用「一帶一路」做全世界的佈局,這個量其實還是不夠的。所以大家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空間。只要我們把門關起來,先把上面的這些問題好好解決,走出去的路就會很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