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師對談①|林志彬:靈芝新藥開發必須有實實在在的臨床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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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於 2026-09-10, 週四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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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芝現代研究學術研討會2026年7月24日在福州召開之後,同林志彬教授又再見了幾次面,聊了幾次天。我們從靈芝的臨床研究、產業發展、產品開發,一路談到靈芝文化、學名、功效、應用和行銷宣傳。相較於我的記者視角,林老師總是能從研究靈芝五十多年的深度,涉獵靈芝產官學界的廣度,立足中國放眼世界的高度,以及藥理學家的開闊眼界,鞭辟入裡地提出洞見,讓我不禁想跟所有關心靈芝的朋友們分享。在此將我們的談話內容分四個主題整理,本文是第一個主題,經林老師審閱後呈現如下,希望大家也能跟我一樣收穫滿滿。
文・圖/吳亭瑤 審定/林志彬 简体版/请链接

林志彬攝於2026年7月27日福州。(攝影/吳亭瑤)
靈芝現代研究學術研討會暨《靈芝的現代研究》第五版新書發表會當天,林志彬接受《新華網》專訪。兩天後文章以《靈芝現代研究要補齊臨床人體實證研究短板》為題刊登,令他甚感欣慰。「我只是跟那記者談了不到半小時,但他完全抓到我說『要加強臨床研究』的重點。」
林志彬在該文中表示,目前國內外發表的靈芝相關研究論文累計達一萬兩三千篇,其中臨床研究論文卻不足兩百篇。因此他期許科研界,持續加大人體臨床研究,持續驗證靈芝在慢病防治、養生調理等領域的真實功效,完善不同產品的臨床數據體系,為行業發展提供科學支撐。
從個人的角度來看,市場上買得到「有效的靈芝」就好,何須加強靈芝的臨床研究呢?請教林教授之後才明白,他是從更大的格局在思考這件事。以下是從「靈芝臨床研究」這個議題一路展開的對談內容。
臨床有效,才能做藥
林:新華網來採訪我,很關注我說要加強臨床研究。因為靈芝將來要做成藥,就必須拿出足夠的人體有效證據。我那些做臨床的老同學就曾直言不諱地跟我說:「靈芝藥理研究做得再多,拿不出臨床有效的研究,我們都不認可。」
有些西醫表面上雖然跟你客客氣氣的,但其實打從心裡不相信靈芝,就是因為你拿不出循證醫學的證據。
其實靈芝藥理研究的工作這五十年來已經做得足夠多了,這些論文在將來可以為靈芝產品進入人體或臨床應用奠定基礎。現在主要缺的是人體臨床研究,以及可以做出臨床有效的高科技含量產品。
個別臨床研究有效,綜合評估卻非如此?
吳:現在已有不少臨床研究證明靈芝有效,可是我也看過一些論文,針對過去發表的靈芝臨床研究進行綜合回顧,得到的結論卻是「沒有顯著效果」。
林:你說的這個是「臨床薈萃分析」,靈芝將來必須得通過這個考驗。香港大學的專家每隔幾年都會發表靈芝輔助治療腫瘤的臨床薈萃分析,他們認為靈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化療療效,或減少放化療的副作用,只是目前累積的臨床病例還不夠多。
編按:「臨床薈萃分析」就是把多項臨床研究的結果綜合起來看。單一研究可能顯示有效,但如果其他研究沒有相同結果,綜合分析後會得到無效的結論。
此外,並非所有發表的相關臨床研究都會被納入臨床薈萃分析,如果研究的受試者人數太少或條件差異太大,抑或研究設計不夠嚴謹,一開始就會被淘汰。
林:靈芝臨床研究做得最多的就是腫瘤輔助治療,已經有二十多篇論文發表,但其中足以被臨床薈萃分析採納的,連十篇都不到。
吳:我也有看過靈芝治療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的臨床薈萃分析。
林:那個都通不過臨床薈萃分析的考驗,得到的結果都是沒有明顯助益。
吳:我在想,這種個別研究有效、綜合評估沒效的問題,會不會是因為大家拿去做臨床試驗的靈芝,使用的原材料、產品品質、成分規格都不相同,但研究人員都把各式各樣的靈芝當成同一種東西在分析?
林:按道理,如果是以靈芝子實體為材料,基本上是水提取物,產品應該是大同小異,但實際上質量(品質)和規格都不一樣。孢子粉照理應該更簡單,就是粉嘛,但各家做出來的孢子粉產品,質量(品質)還是不一樣。
同樣名叫靈芝,產品內容各不同
吳:國外學者基本上還是把各種靈芝原料利用各種工藝(加工、提取)做成的靈芝產品,全都當成一種東西來看,但實際上這裡面包羅萬象。
林:國外評價中藥還是按照西藥的標準在評價。西藥化學合成一個化合物,比如阿司匹靈好了,不管由誰生產,都是阿司匹靈,但中藥沒有辦法用這種方式生產。
我曾經代表學校跟美國某藥廠談判合作項目,他們對中藥很感興趣。當時北京醫科大學中西醫學結合研究中心想跟他們合作開發中藥,雙方花了很多時間討論,但最後他們拒絕了。我覺得他們講得很有道理:「你們這個項目我們很重視,也很想合作,問題是中藥沒有一個統一的质量(品質)標準。」
靈芝也跟中藥一樣,都有這些問題。比如阿司匹靈就是阿司匹靈,但同樣都叫「靈芝提取物」,不同企業生產出來的「靈芝提取物」都不一樣。
靈芝專利很多,但多半無法律保護作用
林:當時他們還指出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沒有專利」。他們說,開發一個新藥大概要投入十億美元在專利上,才有做成藥的可能。
吳:也就是從開發這個產品開始,就要做專利佈局。
林:現在靈芝的專利雖然多得不得了,但這些專利多數是沒有用的,別人隨便都可以用,你告他也沒法辦。
吳:需要什麼樣的專利,才有助於新藥開發,或開發出一款更好的保健食品?什麼樣的專利才是真正有用的專利,而非只是拿來宣傳的專利?
林:要申請好的靈芝專利,就必須開發出高質量(高品質)的產品。比如開發出一種靈芝多醣,這個多醣的結構定下來以後,這個結構要做專利,而且從這個結構可能衍生出的結構,在申請專利時也都要涵蓋進去。
比如我搞一個靈芝多醣,把一個結構申請專利,別人拿過來後在那個結構加一個側鏈,別人就可以生產。實際上他就是照著你的東西做的,但因為你申請的專利沒保護到,就沒有辦法對他產生法律約束力。
吳:也就是說,你必須先想到別人可能會怎麼應用你的專利,搶先把它保護下來。
林:比如阿斯匹靈,它是水楊酸類,藥廠必須把水楊酸所有能再衍生出來的化合物,在申請專利的時候就一起保護下來。
吳:所以即使我實際上用不到那些東西,但我在申請專利時必須整個把它涵蓋下來。
林:包括之前我跟一些研究者申請的靈芝多醣專利,都沒有用,因為只要別人的多醣跟你專利的多醣稍微有一點區別,就不算侵犯你的專利。
吳:您所謂「專利沒有用」的意思是指,沒有辦法達到專利的保護效果?
林:專利這個東西,凡是別人沒做過,你是新做的,都可以申請專利。比如這個杯子,同樣的造型,你改個花樣,就是另一個新的專利。
吳:現在很多靈芝企業申請的專利,很大一部分是作為宣傳用。
林:對,這種專利再多都不管用。美國藥廠為什麼不跟我們合作,就是他認為這些專利對新開發出來的中藥,起不了保護作用。
非不可為,只是不為也
吳:我認為現在國內靈芝產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今天做出來的產品,不見得等於明天做出來的產品。同一個企業的同一個產品,從原料、提取、加工都沒有一致的標準,導致做出來的成分規格每批都不一樣,使得消費者每次吃到的東西都不一樣,療效就無法延續,也無法在別人身上複製同樣的效果。
林:這是中藥普遍存在的問題,因為不同產地、不同生產單位生產的,甚至採收時節前後不一,好多好多環節,都會影響最後的產品質量(品質)。國際上很多大藥廠之所以不做中藥,就是因為從原料來源就控制不了。
吳:會不會到最後,雖然新藥的想法很美好,但靈芝還是只能做保健品?
林:這麼多中藥都能做中成藥,我認為靈芝也可以。至少在中國,靈芝做成中成藥是做得到的,只是現在大家都不走這條,都只賣保健品。
吳:是不是因為這樣就有利潤了?
林:其實現在國內的靈芝企業也不夠大、實力不夠強,畢竟做一個臨床實驗,需要很多經費⋯⋯當然,政府的角色也很重要。
我這次接受記者採訪,最後還提到,靈芝要發展,除了需要學界加強人體臨床研究,也需要政府部門引導,逐步優化靈芝在藥典中的檢測標準,並且聯合行業協會建立菌種、種植、採收、加工的統一規範,扶持標準化體系建設,為靈芝產業規範化發展保駕護航。
但最重要的還是企業本身,必須跳脫拼價格、拼行銷、拼規模的內捲競爭,轉而追求標準化和高質量(高品質)的產品,並且結合學術體系的科研能力,開發出高科技含量的靈芝產品,靈芝發展成正規臨床用藥的理想才可能實現。
靈芝的最大用途:輔助治療,增效減毒
吳:從實際的使用或研究經驗來看,靈芝的有效經常是多種不同成分組合在一起發揮作用的,但西藥要的是「一個」單一有效成分,這兩個概念是衝突的。
林:現在用的靈芝提取物,是很多靈芝成分混在一起的混合物,這其實是不得已而為之。比如,雖然我們可以提取出很純的靈芝多醣,它的活性也很多,但它終究不能反映靈芝的全部功效;靈芝三萜也是同樣的問題。
吳:所以實際應用靈芝,還是得把各種成分組合在一起發揮作用?
林:中藥的特點是多成分、多靶點、多作用,這種特性從藥理學的角度去看,不是很好。西藥概念下的「藥」有特異性,比如鎮痛、解熱、抗凝血(抗血栓)就是阿斯匹靈的特異性,多少毫克有多少作用是很明確的。相比之下,靈芝什麼作用都有,但什麼作用都沒那麼強。
吳:這是否就是靈芝的特點?
林:現在那些靈芝產品的主要作用,都與醫院診斷的中老年人常見病有關,比如神經衰弱失眠、高血脂症、高血壓症、高血糖、糖尿病等等。這些病被醫院診斷出來了,給你開了藥,不管用是中藥或西藥治療,在這基礎上你加上靈芝,可以起到增強或協同的作用,或是減少副作用。
靈芝以輔助治療的角色,對原有處方藥「增效減毒」,可能就是靈芝的最大用途,也是靈芝臨床研究和產品開發可以努力的方向。

林志彬攝於2026年7月24日靈芝現代研究學術研討會報告現場。(攝影/吳亭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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